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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出台意见鼓励焦炉煤气制天然气

发布时间: 2016-04-07  作者:  来源:燕赵都市报
 

       在河北省改善大气环境、尽量减少煤炭消耗的大背景下,清洁替代能源——天然气不够怎么办?日前,省发改委发布《河北省焦炉煤气制天然气产业发展的指导意 见》(以下简称“意见”),鼓励我省焦炉煤气制天然气产业的发展,力求通过政策引导、资金支持,在2016年形成转化能力20亿Nm3,到2017年达到 30亿Nm3以上。

      据了解,拓展非常规气源、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,已成为国家能源替代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。然而,我省天然气供需矛盾正在日渐突出,天然气的供给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。

      与此同时,我省又是全国焦炭主产地之一,2015年焦炭产量5480.6万吨,位居全国第二位;作为焦炭生产的副产品,焦炉煤气资源丰富,年产量约 260亿Nm3。而同时,近年兴起的焦炉煤气合成天然气技术,则是延伸煤化工产业链、提高产品附加值、实现焦化工业清洁生产的“效益型”项目。具体到我 省,除50%自用外,约有130亿Nm3焦炉煤气可转化成天然气。

意见内容 

在此情况下,我省出台了鼓励焦炉煤气制天然气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。意见中同时提出:在当前焦炭价格持续走低、焦化企业举步维艰的情况下,推动焦炉煤气制天然气产业发展正当其时。

意见中,我省的“煤气转化”发展目标是:围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,引导焦化企业结合自身特点选择技术路线,鼓励发展起点高、规模大、节能环保效果好的焦炉 煤气制天然气项目,压缩焦炉煤气直接作为燃料使用的比重,逐步形成多气源供应格局。通过政策引导、资金支持,力争2016年形成转化能力20亿Nm3,到 2017年达到30亿Nm3以上。

政策措施

      在政策引领方面,将采取如下措施:研究制定我省鼓励焦炉煤气制天然气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;加大资金支持;完善投融资体制,鼓励采用合资、合作、股份制等多种融资方式,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,形成包括外资和民间资本参与的投融资体制,缓解资金紧张局面;完善配套设施等。